2009年8月19日星期三

C 觀點 : 應讓子女自食其力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20701.aspx

有調查顯示:香港的父母都非常照顧子女。未成年前,當然供書教育,讓他們食在家裡、住在家裡。出社會工作後,一樣擔心收入少,沒法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不時在財政上接濟他們。

 

我見過有位朋友,自己辛苦剛供完自己那層樓,又得為子女的居住問題張羅。他不只為子女的房屋付首期,還為他們分擔部分每月供款。我問他為甚麼不讓他們自己供。他說,子女尚未有這種能力,要他們自己供,不知道要等到甚麼時候,才有能力擁有自己的自住樓宇。

 

我心想,難怪香港的樓價升得與青年人的購買力脫節了,原來是他們的父母,令地產商誤會了他們的負擔能力。如果他們的父母不接濟他們,地產商就只能按銷售對象的購買力來訂價。現在他們供不起樓,可得到父母的援手,地產商當然不會放過賣貴一點的機會。香港的父母現時都不傾向對子女有太多的要求。常聽到朋友說,他不寄望子女將來會供養他們,能不依賴他們已很不錯了。真是老竇養仔,仔養仔,不敢再提仔養父母。

 

不過,我仍認為仔養父母,是盡孝道的主要模式,我自己就不會輕易放棄在這方面的要求。正所謂,求乎其上,得乎其中;如果連要求也不敢提出,那就連得乎其下的機會也不會有了。

 

子女感到自己有未完成的責任,可增加他們努力學習,勤奮工作的動力。父母太過照顧子女的結果,只會令子女養成依賴的習慣,以後都無法自食其力。

 

一般而言,青年人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收入都不會太高。父母應讓他們感受到,靠份微薄的收入,是無法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這樣他們才會做然後知不足。父母不給子女額外的經濟援助,他們在這方面的感受會強烈一點。如果父母在子女成年後,還處處予以接濟,反會令子女失去獨立意識,往後都無心工作。

 

當子女習慣了父母的照顧之後,他們會發現,即使他們肯努力工作,也不容易升職、加薪至既可以自食其力,又可以有父母一樣的生活水平。這會使他們失去工作的動力。因此,我傾向心狠一點,在他們開始出社會工作之後,就要求他們按自己的收入,來過恰如其份的生活。這樣,他們以後每一次在工作上的進步,都可以帶來生活水平的改善,他們才容易有努力工作的動力。

 

我見過有些年輕人,工作總是做不長,不是因為僱主忍受不了他們漫不經心的工作態度,就是因為他們自己嫌工作辛苦又看不到前景,不肯堅持下去。這種發展對青年人的成長沒有好處。人必須有工作,才能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價值,才能使人生感到有意義。因此,父母對子女的照顧,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照顧到子女不用工作也可以生活。

(轉載自2009819am730C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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