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批評金融業的運作缺乏透明度,善以專業的手法,設計出種種隱藏風險的複雜性產品,引誘投資者入甕。因此,他認為有需要立法去監管金融業的銷售手法,以避免那些投資知識不足的小投資者上當受騙。
香港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早前亦表示:正研究投資產品銷售手法的規管,考慮把銷售對象拆分為三級──專業、半專業、與散戶。然後按照產品的複雜性,決定那類產品適宜賣給那類投資者。
這樣做,表面看來,應該可以解決問題;但要具體落實,卻並不容易。因為,無論是要把投資者分級,或是要把產品分類都不容易。原因是金融市場本身就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市場,即使是市場裡的一些最簡單的產品,亦非一般投資者可輕易掌握。如果硬要具備一定的認識,才適宜購買某類產品,那金融業真是找客困難,找合適的產品亦困難。今後一定生意難做,爭取做金融中心也沒有意思,不要說雷曼債券不適宜推銷給非專業的投資者,就算是最簡單的股票投資,亦可能非散戶皆宜。就我接觸,香港有不少股民,連甚麼是股票也未搞清楚,遑論不同公司的不同業務。他們視買股票與去賭場買大小差不多,總之會升會跌,就可以買起買落,不用去澳門也有得賭。
他們聽說抽新股贏面高,就向銀行盡借去認購。其實他們從不看招股書,所以他們連「中冶」也會讀成「中治」,就知道他們對招股公司的業務也不大了了。然而,銀行卻對這類股民的無知行為,作無限量的支持,不理他們的還款能力,大量借貸給他們去抽新股。萬一中途有包銷商退出,小股民認多少就獲派多少,而股價一開就跌的話,小股民很可能會被累得要破產,變成雷曼事件的另一版本。
現實是:有些公司之所以上市,是嫌在市場上賺客戶的錢賺得太慢,兼且辛苦,故轉而去賺小股東的錢。如果上市的P.E有15倍,等如15年才能賺到的錢,一下子就可以賺到手。很多私募基金之所以能賺大錢,用的就是這種竅門。他們把收購回來的公司,包裝一下,加點時髦的概念,就可以吸引到不少對股票投資一知半解的投資者,令他們很快就可以套現。
就我所見,在眾多行業中,金融業可謂是騙人、騙錢最多的行業,只是他們的騙術高明,扮得很專業,被騙者不自知,還以為自己眼光不好,輸完又願意再來輸過。大戶就是憑此向小戶進行弱肉強食。若是監管機構果然有辦法設立機制,防止散戶上當,那現有的金融業很多都無法運作。這將嚴重損害金融大國的利益。因此,我估計奧巴馬對監管金融業的承諾,只是說說而已,真正落實的機會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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