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看到本文的題目可能會有點不理解,我不是認為新特首應有權組織自己的班底,制定新政府的組織架構,立法會不應在這方面諸多阻撓的嗎?為何又叫新政府不要設文化局?
這其實是兩回事,我認為重組政府架構的最後選擇權應在梁振英手裡,但不代表其他人不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見;我反對的只是提出不同意見的人,都自以為可以把個人的意見加諸新政府的頭上,要新政府非照他的意見去做不可。如果自以為自己的那套架構比候任特首的那套好,應爭取下一屆做特首,否則只能說說自己的想法,但候任特首有權選擇是否接受。我是本著這種心態寫這篇文章的。
我知道我在文化界的一些朋友都支持設立文化局,
然而,人類的文化是演變出來的,不是政府領導出來的。歷史上,沒有文化局的時間遠比有文化局的時間長,不見得在沒有文化局的日子,人類文明就沒法發展,相反,很多時在政府管得少的時候,文化才發展得快,周朝衰落的時候,中國才出現諸子百家。神聖羅馬帝國沒法政教合一的時候,歐洲才有文藝復興。文藝發展需要的是自由,不是領導與管理。香港設立文化局之後,文化人的感受很難會好。
文化界希望政府設文化局的原因,是以為管文化的部門由署級升至局級後,文化界有機會獲得更多的撥款,但我擔心,這些新增的撥款,很多會用來增聘更多級別較高的官員。可惜,社會的資源有限,當更多的資源被用在增聘官員的時候,可供文化界動用的資源反會相應減少。文化界與其支持政府設立文化局,不如直接要求政府增加對文化界的撥款算了。
再者,文化是一種意識形態,無可避免會涉及一定的價值觀念,並反映著社會上不同群組與界別的人的需要與偏好。不同的政治勢力都會想利用文化藝術去為他們的政治利益服務。在沒有文化局的時候,各派政治力量只能分散去爭取不同的文化團體。這樣不同的文化團體反有各自發展的空間。但有了文化局之後,由於文化局的權力比較集中,於是就成了各派政治力量爭奪的焦點,爭拗會沒完沒了。先是會爭誰可以當局長,跟著會為具體的文化政策糾纏。原先不想涉足政治的文化人,可能都被迫要出來表態。有些文化人甚至可能會選擇退隱,對香港的文化發展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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