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當日,多個勞工團體都發動遊行,要求增加最低工資,減少最長工時。本欄的長期讀者應該知道,我對最低工資的理念素來都不認同。因為,我認為社會的工資水平只能由市場決定,而不是由立法決定。否則,我們只要把最低工資的水平訂得高一點,豈不是甚麼社會民生問題都可以解決了?
現時勞工界只講最低工資,最長工時,唯獨不講起碼貢獻。工資是一種報酬制度,沒有貢獻,何來報酬?近年歐洲出現經濟危機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立法制訂的工資愈來愈高,工時愈來愈短,但工人的貢獻並未有相應提高,結果企業都承擔不起,以至業務停滯不前,無力增聘人手。
立法只能迫老闆起碼要付多少工資,但立法不能迫企業增聘人手。所以,歐洲國家的最低工資雖然可觀,但失業問題就無法解決。現時歐洲的失業率普遍都高達雙位數字,青年人想找第一份工作就更不容易。西班牙就有一半青年人沒法在離開學校的頭兩年找到工作。據說,已開始有人去最低工資較低的南美洲碰運氣。這是否意味著最低工資較低的地方更有希望?
爭取勞工權益的人士一定會說,不要用鬼話嚇人,香港推行最低工資一年多來,並沒有出現大量企業倒閉,工人失業的情況。這的確是事實,因為香港的旅遊業與零售業近年都非常興旺,為社會增添了很多新工作崗位,以至很多職位的工資都升到最低工資以上。所以即使沒有最低工資的立法,去年香港打工一族的收入一樣會有提升。勞工界只是「貪天之功以為己力」吧了。
然而,一旦有了最低工資的機制之後,今後香港的工資將不再由市場的供求所決定,而是取決於立法會內的政治角力。以香港目前民粹主義抬頭的情況來看,最低工資遲早會一加再加,日漸脫離社會的負擔能力。香港遲早得為此而付出代價。
話雖如此,但既然香港社會大多數人都希望有最低工資,我也不能把個人理念強加於社會的頭上;唯有等社會去做實驗,在實踐中吸取教訓。
現實是香港已有最低工資,我們都得面對不斷要求加最低工資的要求。而當我們面對這些要求時,亦不能單從自己的利益去考慮,而應該從社會的整體承擔能力去看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香港的最低工資仍有上調的空間。
香港的企業大部分都有錢賺,他們既有能力接受業主的加租,沒有理由不能接受加工資的要求。既然時薪28元的最低工資沒有在社會出現負面效果,我們可假設這是社會可以接受的工資,並以此作為未來加薪的基數。在參考過生活物價指數與其他僱員的加薪幅度後,我認為可把最低工資由時薪28元提升至30元,加幅約為7.14%。不過,勞工界對此還不滿足,那就要靠他們自己去爭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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