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C 觀點 : 大家樂與飲食業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28398.aspx

由於最低工資快將落實,大家樂飲食集團發覺,原來把員工的用膳時間也計入工作時間之中,將來公司需要加薪的幅度會大過那些用膳時間不當工作時間的競爭對手。

 

這將令公司在與行家競爭時,背負更高的成本,處境非常不利。於是公司的管理層決定及早改制,以增加時薪的方式,去換取員工同意用膳時間不計薪。這樣,當需要行最低工資時,公司的負擔就可以少一些。

 

從僱主的角度來看,這可能是面對最低工資立法的正常反應,相信還有不少僱主都在動這類腦筋。不過,從大部分身為打工仔一族的小市民來看,大家樂的行為就是逃避社會責任;這樣刻薄員工,實在無良。市民於是在工會的號召下,群起而攻之,威脅以後會罷食大家樂。

 

在社會的壓力下,大家樂終於低頭,不但放棄改制,而且承諾明年首季內加薪至最低工資水平,經此一役,大家樂元氣大傷,而工會則勝了漂亮一仗。現時工會正部署新攻勢,希望把戰果擴大至其他公司。有商會人士驚覺,香港的營商環境已改變;僱傭關係已不能單靠雙方的私下協議,而是滲入了政治勢力的較量。

 

然而,事件並沒有促使香港的商界積極參與政治活動,而是打算更加迴避。大家樂主席陳裕光就表示,今次事件可能與他身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成員有關;他決心以後都不會再擔當公職。

 

由此來看,先生最初擔任此公職,並無意在委員會內為商界爭取權益,而只是視作一種自己的形象工程,所以一受挫折就打退堂鼓。其實飲食業面對最低工資立法,所受的衝擊很大,極需要有行業的代表,為他們反映情況,爭取在立法時,可以照顧到不同營運水平公司的實際情況。否則,害苦或者害死了經營者,對打工的一樣沒有好處。

 

一般市民會以為,既然有了最低工資,最緊要是細則訂得清楚,以免奸商走法律罅。但最低工資的缺點,就是過度劃一化,無視經營者的實力與背景各有不同,劃一要求只會促使部分公司被擠出市場,而「老弱殘兵」亦會因而更難有工作機會。

 

其實,飲食業用膳時間不計薪的情況普遍存在,工會是否打算要求所有的食肆都這樣做?如果沒有這個要求,為何單要求大家樂?即使是現在,工會似乎也未有對用膳時間的長短訂出標準;大家樂是45分鐘,比一般文員少,但比一般飲食業都長,將來應該怎樣?

 

此外,現時飲食業大部分都有「落場時間」(午膳與晚飯之間有段時間沒有客人,有些食肆甚至會暫停營業)。這段時間長達三、四個鐘頭,但不足予工人另找兼職;如果這段時間也要計最低工資,很多家庭式生意可能承擔不起。因此,飲食業宜找一個有政治智慧的人,向社會解釋自己的實際處境,以免在這場政治遊戲中完全沒有發言人。

(轉載自20101110am730C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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