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智庫組織建議政府,以租金轉為樓價的方式去資助租客變成業主。這個建議在概念上很難成立,即使強行實施,亦只會是故弄玄虛,多此一舉吧了。
租金是租金,樓價是樓價,兩者根本不是同一樣的東西。持有物業是有成本的。供樓有利息成本;資產會折舊;土地有年期;出租要維修;選擇投資地產,就失去了投資其他項目的機會。因此,很難叫一個正常的業主,把租客已交的租金當作已付的部分樓價。這豈不是等同免收部分樓價,或等如放棄過去一段時間裡本應收得的租金。除非租客願意在交租時,交得比市值租金還要高,那業主才肯把額外的部分視作交樓價。但這也輪到租客不願意交高租金了。
我相信,現時支持這個方案的,都是想買樓的租客。他們當然想一物二用,既可當租金,又可當樓價;最好是把以前他們已交的租金也可當樓價,那一定更加支持。我有位同學,四十年來都租樓住,已交的租金,足夠他買兩間樓。所以,他聽到這個建議後非常雀躍。
其實,業主願意把租金視作樓價的情況不是未有出現過,但絕不會是今天那樣的市況。我從事地產代理逾三十年,曾在市道最低迷的時候見過業主願意這樣做。因為,當時市場供應過剩,樓價趨跌;業主不要說賣,連出租也有困難;於是只好提出租金可折成樓價的方式去吸引租客。不過,業主會事先在租約上訂明將來他願意接受的樓價,而租客的購買權亦同租約一起,以兩年為限。以當時租金回報率五厘計,兩年所交的租金亦只值樓價的10%,等同樓價打個九折吧,業主的損失有限。
既然今天不會有私樓業主,接受租金變樓價的安排,那這項優惠就只能靠政府用公帑去提供了。這等同要求政府,自行興建一批可以先租後買的另類「居屋」。智庫心目中的如意算盤可能是:現在利息這麼低,租金在扣除供樓的利息後,應還有餘額,那這部分租金的餘額,就可以被視作買樓的部分樓價了,但若果將來供樓利息上升,這個方案又可以如何去應變呢?
不過,無論怎樣演繹,這個方案都是要政府放棄部分應該收到的市值租金。橫豎都是要政府補貼,那為甚麼不乾脆把政府補貼的租金換成現金,直接給租客作首期買樓算了。何必強要想做業主的人,先做幾年租客才轉為業主呢?這樣故弄玄虛的唯一功能,是騙納稅人,政府並沒有補貼樓宇的投資者吧了。
現時租金回報只有三厘,如果銀行只可以做七成按揭,租客要交十年租才可以交夠三成首期,買家一定等得不耐煩。但若果由政府出面叫銀行提高按揭成數,那不如叫銀行做十足按揭,初次買樓都可免首期,那政府就不用自己建居屋去搞租金轉樓價了!何苦要花這麼多的行政費用,又收租,又折算,真是「阿茂整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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