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估計,若把最低工資的時薪訂在28元水平,已可以有30萬人得益;但這只是一切其他環境都不變的推算方式,現實世界卻永遠不會這樣。環境是互動的,當環境中的某一個組成部分出現變化的時候,其他組成部分都會跟著變,以至最後結果往往與最初的估計完全不一樣。
把最低工資訂在28元一小時,只能改變某些工種的工資,但不一定可以令所有現時拿時薪28元以下的人都可以獲得加薪,甚至可以累某些人失業。
自由市場競爭激烈,有利可圖的生意都有人搶著加入競爭,結果搶到利潤非常狹窄。市場上總存在著一批徘徊在虧損邊緣的公司。對這批公司而言,他們增加最低工資的能力有限,並非把利潤收縮一下就能過關。不能排除,最低工資通過後,有部分公司會被迫關閉,以至有部分工人,不但享受不到最低工資,而且還可能因此失業。
有些公司,即使不用倒閉,但也得削減人手。譬如原先在某食肆有五個人負責洗碗碟的,最低工資增加了之後,食肆可能請四個洗碗工人算數,留下來的人只好增加勞動強度;手腳慢一點的,還可能被替換。所以,洗碗碟這個工種的工資雖然加了,但僱用的可能已是另一批人,原有的工友是否能享受到最低工資,仍是未知之數。
有些新創立的,自知條件不太好的公司,在未有最低工資的時候,可能「老弱殘兵」也肯請,但現在既然不容許用低一點的工資請人,那當然揀年輕力壯的,學歷高、經驗足,有些甚至會揀英俊漂亮的。這樣一來,弱勢社群的失業率一定更高。
初出社會工作的年輕人,沒有工作經驗,又不懂人情世故,在受聘的頭一段時間,可能不但幫不了手,甚至會成了其他同事的負累。如果他們願意在「學師」時期收少一點工資,老闆或許願意博一博,希望蝕頭賺尾,現在既然要付最低工資,那就不如找個有經驗的,立即可以入位工作的人算了。因此,可以預期,有了最低工資之後,青年人的失業率只會更高。
當然,以上的景象只會在經濟增長不足,社會上有充足剩餘勞動力的時候才會出現。如果香港的GDP也可以有雙位數字增長的話,那失業問題就不會存在,新畢業的年輕人也不愁找不到工作。
內地近年經濟增長快,所以實質工資往往升得比最低工資快。相反,有些早有最低工資立法、但經濟發展緩慢的地方,工人一樣大量失業,有最低工資也起不了作用。
由此可見,改善生活的不二門徑是促進經濟增長,立法制訂最低工資,只是政客為向選民交代的門面功夫吧了。如果透過立法也可以改善生活,人類早已進入美好新世界,基層不宜對最低工資有過高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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