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政府實行嚴格的價格管制,否則樓價便必然會隨著市場的周期而波動,有時偏高,有時偏低。
按道理,當樓價偏高時,想買樓的人士大可以暫且租樓,待樓價偏低時才入市。1999至2003間,就有長達五年的時間,樓價處於嚴重偏低的水平。很多人都沒有在偏低的時候入市,是他們自己作錯了判斷,錯失了機會,社會很難為他們作補償,他們只能等待及把握下次的入市良機。
在樓市不景的時候,居屋的售價也同時會下調,但偏偏這個時候,居屋也乏人問津。對上一次房委會推出居屋貨尾單位,剛好碰到金融海嘯,結果大量單位沒法賣出。
近日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想買居屋的人,是香港的居住環境突然出現了重大的變化嗎?當然不是。變的只是樓價突然上升了,人們發現擁有物業的人身家上升了不少,但沒有樓的人卻分不到這杯羹,於是紛紛想擁有物業,以便也可以搭一程順風車。
然而,這批過去曾經作錯判斷,錯失入市良機的人,今次是否選中了好時機呢?我就不敢肯定。如果政府因應他們的需要,認定重建居屋,很可能又令他們再嘗一種錯誤決定的苦果。
記得上一次推出的夾心階層居屋,政府就好心做壞事,愛你變成害你,買到的人都嚴重虧損,至今仍未翻身。誰敢保證,今次若重建居屋,買家不會再重蹈覆轍?
我認為政府在制定房屋政策時,必須分清楚甚麼是住屋需要,甚麼是投資需要。住屋需要屬民生問題,政府不能不管。但投資屬個人的理財需要,政府就不宜插手。政府為投資者提供方便,萬一投資損手,還會給人埋怨,何必自討沒趣?
現時,買不起樓的人之所以不斷指責政府,是因為政府在樓價上升快過經濟增長的時候,依然不肯主動增加土地供應,依然任由地產商決定是否進行勾地。如果政府在今個財政年度,制定出一個賣地時間表,確保未來的樓宇落成量可以大幅增加至每年二萬個水平。市民就難再埋怨政府。而政府亦不用以重建居屋去滿足市民可能會出錯的投資決定。
現時,政府只需要用公帑去協助基層市民入住公屋;一旦重建居屋,就會把香港的中產家庭也納入政府要照顧的範圍。
結果必然是有愈來愈多的市民得依靠政府,失去了自己謀取美好生活的主導能力,變成只能依靠政客去為人民爭取政策上的優惠︰要政客促使政府放寬申請居屋的入息上限,才有資格買樓;要政客要求政府增加人均居住面積及配套設施,才可以改善居住環境。這只會令個人自主的空間愈來愈小,這樣的生活怎能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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