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C 觀點 : 村地私有化的好處與風險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7557.aspx

有論者認為,若果不想類似烏坎村的徵地糾紛不斷在全國各地上演,最佳的方法莫如把農村的土地私有化。這樣,村官就沒有辦法包攬村地出讓的集體談判權。

 

內地在改革開放期間,基本上已做到「分田到戶」,「耕者有其田」。但農民擁有的只是土地的耕種權,而非土地的私有產權。由於村地屬集體所有,村官才有機會以集體代表的身份與商人私相授受,以權謀私。如果村地產權私有化後,村民作為產權擁有者,只要不願在產權轉讓契約上簽名,村官就沒法背着村民把土地出讓,乘機把部分本應屬於村民的利益中飽私囊。

 

論者認為,只要中央政府下一道命令,把現時村民擁有耕種權的土地,無償地讓村民登記成為產權的擁有者,發予村民法律上有效的土地產權擁有證,即全國的村地就可以全面私有化。

 

過去,內地曾成功地把城市內由工作單位提供的住房產權私有化,在這方面已有一定的行政經驗,現在應把這種經驗推廣至農村,就可以讓農民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內地城市完成這項工作之後,已令城市內80%的家庭都擁有自己的居所,比例高過世上的主要大城市。這對維持社會穩定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能在農村也這樣做,農民就會更珍惜自己擁有的產業,願意投放更多的資源去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益,令中國的農業產出可以進一步提升。

 

此外,村地私有化之後,農民就可以把土地抵押,向銀行融資。農民有了錢,就可以改良土壤,引進科技,提高機械化的程度。農民的生活可以進一步得到改善。

 

再者,私有化亦有助農村土地的流轉,令更懂得利用土地的人,把土地資源更有效地挖掘出來。土地流轉最終會令土地集中,可以產生「大生產」的規模效應。這將有助於農業工業化,拉近城鄉差異。

 

從以上的論述來看,土地私有化確是解決三農問題(農村、農民、農業)的最佳途徑。然而,這只是理想的一面,農村土地私有化亦存在着相當大的風險,推行起來必須審時度勢,在做好防禦工事的情況下,分階段進行。

 

中國的農民,教育水平不高,生活處境極度困難,有了自己的土地之後,很容易貪眼前的利益就把土地出售。結果變成大量農民「耕者失其田」,令農民生活失去了最後的依靠,農民工在城市裏找不到工作,想「返鄉下耕田」也沒有機會。

 

中國的經濟正在高速發展,土地的價值還未充份顯露,太早讓農民得到土地,只會令他們在不適當的時候把土地賤賣,肥了地產商。

 

歷史上中國的災難性大動亂,都是由失去土地的農民四處流竄所造成的,因此,中國政府在推行村地私有化的時候,必須慎而重之,在作好防禦準備的情況下,才可以分階段試行。

(轉載自20111230am730C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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