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慈善基金想效法尤努斯,在中國農村,透過貸款給農民,去協助他們脫貧。不過,中國農村的情況與孟加拉不一樣,他的經驗不能完全照搬,行起來難度很大。
尤努斯的農村銀行,貸出去的金額都很低,少到可以只是十餘美元,約一百元人民幣。但一百元人民幣,即使在中國最窮的農村,借回來之後也起不了甚麼作用。只能用來解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拿來做生意則完全不會有優勢。
況且,尤努斯的貸款方式很複雜,要貸款者四至五人自行組織起來,互相協助,互相監督,一起負責還款。批出貸款前,銀行職員還得向貸款者進行口試,測試他們是否真正明白貸款的功用與責任。這項工作其實不易做,在中國請人做這樣的組織與教育工作,成本可能比貸款還要高。結果可能是花了大量的行政費用,得益的人卻很少。
尤努斯的農村銀行,從不引導貸款者從事哪種類型的經濟活動。據他們的年報反映,生意的種類超過500種,有修補輪胎、醃泡菜、造香料、賣凍飲……應有盡有。但如果在中國農村,有生意頭腦的,很多已開展了自己的生意;剩下來的,多是因循守舊的人,如果不是為他們事先設想好一些有商機的生意,不容易叫他們借錢做生意。大部分農民都不想冒風險,對借錢有心理障礙。
其實不要說是偏遠地區的農民,就算是我們的上一代,也不習慣借錢;不要說是借錢做生意,連分期付款買樓也不敢。農民往往只注意到借了錢,會有額外的利息負擔,而沒有意識到,有了錢可以做生意產生利潤。為了鼓勵他們勇於借錢,我的基金大部分借出去的錢都沒有收利息。
這種做法其實不健康。對我的基金來說,這表示:即使將來全數收回貸款,亦可能因通貨膨脹,令收回來的資金沒法發揮原先一樣的作用,以致業務只會愈做愈縮,沒有自行持續的能力。另一方面,對農民來說,他的生意可能本身沒有賺錢能力,他賺的只是我免收他的利息。他的生意若果要扣除資金成本的話,可能並不賺錢。我作為一個生意人,當然明白以上的道理,但我派去農村工作的人,都是從事社會工作出身,認為給農民一定的資助是應該的,這正是他們願意做這份艱苦工作的出發點。因此,當我表示,以後有條件的時候,我們應向農民徵收貸款的利息時,他們的眼睛就呈現出懷疑的目光。他們還向我表示,其他NGO的農村貸款,其實也有很多都是收不回的。可見他們不但覺得不應收利息,將來更不應該追收壞帳。這種想法其實與我想助農民自力更生的初衷並不一致。我要收利息,並非是為了錢,而是想看到農民經營的生意,能在正常的市場環境下,也有生存能力。要真的做到這樣,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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