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少年的時候,物資貧乏,沒有甚麼玩具可言,閒時喜歡去海邊或附近山溪捉點小魚小蝦之類回家飼養。這種經驗使我很早就察覺到生命的基本需要是自由地活下去,但不同的個體在自由與活著之間,有時會作出不同的取捨。
我把捉回來的小魚養在舊面盆裡,餵以冷飯菜渣。有些魚會吃,有些會不吃。肯吃的,我知道牠會活下去,不肯吃的,我知道牠已選擇不想活了。
我起初只知道人會自殺,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才明白,原來其他生命也會選擇自殺的。我見那些不肯吃的魚,會拼命地在面盆裡四處游動,像是在尋找出路。當牠們發覺走投無路之後,牠們會不惜跳離水面跌落在硬地上,我把牠們放回水裡,牠們仍會一跳再跳,好像真的在找死。即使那些不再跳的,也會四處亂撞,撞到頭崩額裂,直到死亡為止。
我把牠們的這種行為,視作生命的一種基本選擇──不自由,無寧死。即使不是高等生物,在自我意識還不成熟的情況下,仍會有這種選擇。由此可見,追求自由乃生命本體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而,我在觀察這些被捉回來飼養的小魚的時候,還看到生命本質的另一面,就是要設法活著。我看到有些捉回來時已受傷的小魚,也會開口吃我餵飼的食物。我知道只要牠肯吃,就表示牠還想活下去,表示牠的求生意志還很強。果然,沒有多久,牠的傷勢就逐漸復元,而且愈長愈大。牠們似乎並沒有因被困在舊面盆裡而放棄要爭取活下去的努力。
魚是一種未有思想意識的動物,不會讀過斐多菲關於自由可貴的詩,我們很難以人類的道德價值去認為:選擇為自由而不惜放棄生命的魚是高尚的;而那些苟且偷生的魚則是卑微的。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都屬生命本體的一陰一陽,有量子力學中同樣的不可測性,但兩者皆應像生命一樣被尊重。
引申到我們社會裡,有人會覺得現有的建制,限制了他的自由發展,故奮起反抗,非與建制鬥過你死我活不可。但社會上亦有人選擇活著,那就只好接受現實,逐漸調節自己,以適應環境。
我年輕時非常激進,對於不讓人民民主參與的建制非常不滿,認為有骨氣的人都應行動起來,去改造這個不合理的建制。我甚至會視那些不願一起行動的人背叛了人民的利益,成了建制的勾結者。
然而,我日漸發覺,我身邊的人之中,接受建制的始終都是多數;中大最近的民調就顯示,參加七一遊行與沒有參加遊行的市民,對建制的取向迥異。選擇接受建制的人,只不過像養在面盆裡的魚那樣,選擇活下去吧了。他們的選擇,一樣應該被尊重。追求活著與追求自由都是生命的組成部分,難言輕重。
(轉載自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