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

C 觀點 : 奧巴馬加稅會成功嗎?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5922.aspx

奧巴馬計劃裁減赤字四萬四千億,其中一萬五千億來自稅務收益。

 

小布殊年代,推行減稅政策,認為可以吸引投資,推動經濟增長。這套做法,在列根年代,曾證明十分成功。但影響經濟發展的因素眾多,而且之間的關係非常複雜,同一樣的政策,在不同的時空下,成效並不一樣。在小布殊年代,可能同時打了兩場戰爭,加上金融海嘯的衝擊,所以減稅的效益並不如列根年代明顯,導至奧巴馬想改轅易轍。

 

小布殊政策惠及的人相當多,包括年收入25萬以上的打工一族,以及包括石油公司與投資基金等的大企業,現在奧巴馬有意令這項減稅計劃無法延續,不論在社會上還是在國會內,都有強烈的反對聲音。

 

共和黨人就直指奧巴馬挑撥社會矛盾,有意進行階級鬥爭。他們認為︰加稅只能起一時之效,最終只會令投資者轉往全球其他地方,只留下不太賺錢的業務在美國。這樣,不但美國政府沒法增加稅收,連美國人民也會失去很多工作機會。

 

事實上,類似的稅務改革計劃,兩年多前奧巴馬已經提出過,只不過連民主黨人也不完全支持這項政策,以至政策無法在國會通過。

 

現時,共和黨仍佔據國會的多數議席,奧巴馬的加稅方案獲通過的機會很微。奧巴馬今次舊事重提,是因為有巴菲特為他壯聲勢,即使他的方案為國會否決,他起碼可以搞一場政治秀,對爭取連任或許會有幫助。

 

巴菲特日前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作為億萬富翁,他自覺政府對他們過度溺愛,因為他去年賺了這麼多錢,他所交的稅率大概只有17.4%但與他同一間辦公室工作的其他員工,卻平均要交稅36%。對此,他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所以他覺得政府可增加向富人增稅,要他們也承擔一個公平的份額。

 

驟眼看來,美國的稅制好像很不合理,但巴菲特與他員工交的根本不是同一個稅種,所以稅率並不一樣。

 

巴菲特的員工交的應是薪俸稅,巴菲特的員工報酬高,在累進制下,稅率高達36%。但巴菲特自己扮好人,在公司裏只支取象徵式的工資,他的收入主要來自公司派的股息。如果在香港,收取股息根本不用交稅,美國的稅已較重,所以畢菲特仍需交17.4%的入息稅。

 

香港有些富翁,也像巴菲特那樣,在公司自己收很少工資,連免稅額也不到,所以根本不用交稅。他們收取的股息,由於公司在營運時已交了利得稅,不用重複再交稅。所以,富豪不在公司支取太多工資,不一定是好人,可能是為了避稅吧了。巴菲特如果感到不好意思,明年他在公司支取多一點的工資,不要單靠收股息,那他就有機會與他的員工一樣,交高一點的稅率。

 

由此看來,巴菲特的說法雖然煽情,但到國會辯論時,議員會有不同的考慮。全世界的稅制都在走向簡單化,不傾向重複徵稅。美國在公司交完利得稅之後,還要向收股息者徵稅,對投資者並不吸引。如果再加這類重複性的入息稅,真有機會趕走投資者。那美國的失業率又會更加嚴重。議員在投票的時候,不可能不考慮這個因素。因此,奧巴馬的加稅方案,不可能全部通過。

(轉載自2011923am730C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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