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

C 觀點 : 地鐵遲早由政府收回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3922.aspx

在出席一個研討會之後,有位聽眾私下拉住我問,地鐵的股票是否買得過。我問他為甚麼這樣問。他說,政府撥了值700億的土地去補貼地鐵擴建新路線,但所需的建設費用不過200億左右,地鐵豈不是很著數,所以他想買入地鐵的股票分一杯羹。

 

我勸他不要輕信報章的誇大報道。政府並沒有把土地無償地撥予地鐵公司,將來發展時,地鐵與合作的地產商還是要補地價的。地鐵從政府手裡所取得的,是這兩塊土地的專有發展權,其他地產商若想染指,只好與地鐵合作。在這種情況下,地鐵就可以提出各種對自己有利的條件,逼地產商非接受不可。

 

其實,地產商對這種安排早已十分不滿,他們覺得地鐵提出的合作條件不公平。沒有理由大家一起合作發展,地鐵不出錢,還可以要求地產商包底,把風險全推給地產商,卻可以有利潤分享。他們覺得合作得很委屈。

 

從這個角度來看,地鐵的得益主要不是來自政府,而是來自與他們合作發展的地產商。地產商從小買家身上賺錢,把一部分利潤分給地鐵,地鐵就拿這些錢,去補貼新路線的興建及以後的營運。

 

當然,地鐵之所以能這樣做,最終仍得政府把土地的發展權讓他們專有,沒有政府的照顧,地鐵公司根本沒有條件靠票價收入去獨立營運,全世界的地鐵都這樣。一間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公司,根本不應該上市。

 

再者,香港社會的大環境正出現轉變,民情對政府愈來愈不信任,政府若是再想以撥讓土地發展權的方式予地鐵暗中資助,勢必受到更多的質疑與阻撓。地鐵的營運模式遲早被迫改變。

 

將來,政黨會一方面要求地鐵開辦更多的新路線,但另一方面又阻撓政府撥地益地鐵,而且還不會輕易給地鐵加價。地鐵的命運可能會與行走離島的渡輪公司差不多。先是要求政府用現金補貼,繼而「劈炮」把經營權交回政府,以免不斷為股東招來損失。地鐵是上市公司,有責任維護股東的利益,不可能長期做蝕本生意。

 

香港的民粹主義情緒愈來愈高漲,官員已不會為商界的營運需要講公道話,要政府暗中作政策照顧的公司遲早要改變經營模式。尤其是一旦香港失去高地價的環境,那政府除了用現金補貼外,已不能用土地開發權作隱藏補貼。屆時,土地開發權將不再那麼值錢,地鐵與地產商合作時就未必可以爭取到現時這麼有利的條件。情況嚴重的話,地鐵可能找不到合作夥伴,必須獨自承擔發展風險。

 

然而,若要立法會批現金去補貼運作的話,地鐵又怎能有可觀的盈利前景?地鐵的股東遲早會找到更好回報的投資項目,把股權售回給政府。立法會的政客將求仁得仁,地鐵最終會公有化,用納稅人的錢去營運,由立法會去監管。至於是否會成本更低,效益更高,大家就等著瞧吧!

(轉載自2011525am730C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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