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問題近日又成了社會極為關注的問題,已不只一次被人問及:為甚麼香港政府不可以學新加坡那樣,由政府大量興建房屋,以一個低廉的、市民負擔得起的價錢賣給市民?這樣,人民對政府的怨言一定會減少。
1965年新加坡獨立的時候,有40%人口是住在貧民窟之中;現在,85%的人口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其餘的則住在環境更好的私屋。新加坡的公屋不是出租的,而是可以預提強積金去買的。新加坡的公屋可不像香港的公屋那麼細間,小的也有700呎,大的有1500呎,售價比香港的居屋還要便宜。
新加坡的面積比香港小得多,人均生產值則差不多,新加坡政府做得到的事,沒理由特區政府做不到!
單從經濟能力上看,香港當然也做得到。建築費不貴,貴的是地價;香港的土地都在政府的手裡,地價訂便宜一些,政府最多收入少一些,不需要付出,靠售價去收回建築費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當大部分人的住屋問題得到解決之後,人們在房屋上的開支就可以減少,可以自行分配的資金就會增加,零售業、飲食業、娛樂業等為本地需求服務的行業,都會因而興旺起來,基層的工作崗位就會增加,基層的失業問題也可以得到紓緩。於老闆階層而言,當人們的住屋負擔減少後,僱員要求加薪的壓力也會減少,社會資源可以調用在更有建設性的地方。
如果香港政府現時公布會學新加坡那樣做,雖然一下子建不了這麼多的大型居屋,但起碼可以讓人民有希望。再者,為了完成這個目標,未來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裡,政府都要大興土木,整體經濟也可以因而興旺起來。
不過,如果香港真是決定這樣做的話,這將意味香港得放棄一向以來的大市場小政府政策,香港人不再寄望透過自我奮鬥去追求幸福,而是全面等待政府的照顧,這可不是香港人的理想目標。人們會擔心,當政府主控的範圍愈來愈大的時候,個人的自主空間會變得愈來愈小。香港並非人人都嚮往新加坡式的生活。
此外,即使我們可以不理地產商的死活,任由私人物業發展的規模大幅萎縮;但我們不可以不理小業主的財富可能因而大量被蒸發,以及由此所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
香港的中產階層大部分都住在五六百呎的私人小單位裡,如果政府向市民提供的公屋,面積比私屋還要大,環境比私屋還要好,他們手上的小單位將失去轉售能力,他們手上積累起來的財富就會付諸流水,欠銀行錢的甚至會變成負資產。學新加坡的結果可能未見其利先見其害。香港有六成人住在自置的單位裡,他們都會成了學新加坡的受害者。未有妥善安排之前,香港不可輕言學新加坡。
(轉載自
2 則留言:
你好, 閣下是施永青本人嗎?
我在上個月發了一篇博文, 正好回應了此文觀點, 請抽空一看:
http://theagnosticsarms.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html
「...當人民居住出了問題時, 將責任歸咎於市場Supply/demand的言論根本就是狗屁...
...住在房子裡是人生而有之的基本權利, 不受法律宗教地域政策經濟體系約束. 正因為房屋是人生活的必需品, 從一開始把它放在私人市場炒已經錯了...
...人們用二十年的收入去換取一所房子, 代表他們的房屋需要不能從政府得到滿足, 轉而求私人市場, 結果因為「市場機制」, 售價就達到人們願意負擔的極限, 即大約二十年的收入. 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就徹徹底底的錯了...」
不見得是他本人。以施永青的知名度,有心人幫他每天上博也不出奇。
如果真是他本人,過了幾天,多半會自己撰文回應。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