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日有近千名本港孕婦與她們的支持者冒雨遊行,抗議內地人湧來香港產子。這個問題已擾攘多時,惜政府尚未採取果斷措施予以解決,徒增加了本地人與內地人的矛盾。
大部分文明國家都會讓在該國境內出生的人成為該國的公民。這種以出生地而成的公民,其權利往往比非該國出生,後來才按移民法宣誓入籍的人多。在美國,只有前者才能當總統;前國務卿基辛格,既有民望,又有實力,但因為非美國出生,連參選總統的資格也沒有。
從這個角度去看,要修改基本法,令在香港出生的內地人沒有香港公民權,是有違普世接受的道理的。香港有些政黨雖主張以修改基本法去解決問題,但我懷疑他們目的只在挑戰基本法的權威,而非想把基本法修改成「在香港出生的內地人不可以直接成為香港人」。因為,按他們的政綱與以前的行為,他們是應該支持在香港出生的人的基本權利的。否則,他們就會有信念與言行不一致的矛盾,在政治上會備受攻擊,以後難以立足。
不過,西方的文明國家雖然在法律上會讓在該國出生的人擁有該國的國籍,但要到這些國家生子並不容易。美國就連大肚婆想踏上往美國的飛機也不允許,遑論讓孕婦去衝急症室。因此,香港亦可以不用修改法律,單用行政手段就可以減少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機會。譬如︰透過入境處拒絕接近預產期的內地孕婦入境。這樣雖會增加入境處的工作壓力,但訓練入境處人員應快過訓練醫務人員。
其次,所有公立醫院皆以港人為服務對象,內地孕婦即使入了境,也只能去私家醫院產子。這在道理上應說得通,內地孕婦尚未成為香港公民,當然不可以享用香港的公立醫療設施。不過,現時香港的公立醫院一樣有服務遊客與外傭等非本地人士。如果公立醫院以後不招待內地孕婦,就得同時拒收其他非本地人士,否則就會予人歧視的話柄。
如果公立醫院真的可以集中力量只服務本地人,本地孕婦就不用擔心自己的權益被攤薄。現時,本地孕婦連排期作產前檢查也常遇到困難;她們眼見身邊皆是內地孕婦,又見醫生忙得暈頭轉向,怎不擔心自己會被怠慢?因此,她們要出來示威抗議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那些強闖公立醫院急症室的內地孕婦,公立醫院只要一律按私家醫院的標準來收費,內地孕婦一定會自覺地轉投私家醫院。因為收費一樣的話,內地孕婦沒有理由不選擇服務較好的私家醫院。
這樣,先透過入境處以強制的行政手段攔阻了一批,再透過私家醫院的高收費攔走了一批,剩下來的就不至對現有的機制造成太大的衝擊。
(轉載自
3 則留言:
Can you tell me how big Kong Kong is? And can you tell me how big the western countries are? Pls think twice before making any comparison!
讀了施永青先生的「如何處理內地孕婦問題」,這篇文章最少有三大錯誤:
1:不是大部份文明國家容許境內出生的小孩自動成為公民。根據維機百科,日本,德國,法國,英國和澳洲都要求孩子的父母其中一位有該國合法居留權才可以自動成為該國公民。香港現行法例容許本地出生小孩自動成為居民,只有美國和加拿大有相似法例。
2:美國一樣有闖關產子問題。美國最多華人居住的南加州,有專為中國國內人設的一條龍待產中心,美國國會已經多次討論是否要修法不容許非法入境和持旅行簽証人仕在美國出生的子女自動成為公民。香港有的問題美國一樣有。
3:文章最大問題是忽視問題嚴重性。美,加每年非公民生的子女,佔總出生人口絕對不到 5%,不會嚴重影響醫院對本國媽媽的服務。如果有一天美國和香港一樣,外國人佔用大量美國醫療資源,準媽媽要奔走四方找床位,我想美國國民不會只去白宮示威這麼簡單。美國國會是為美國人民服務,不是為外國人服務。
how can we deal with those woman who enter HK just after pregnant and rush into AED just before giving bi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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