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C 觀點 : 復建居屋 理念不清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6210.aspx

有人認為:社會對復建居屋已有共識;但如果深入去了解一下,社會只是對復建居屋的行動有共識,不過對於為何要復建居屋,卻意見紛紜,甚至是互相對立的。

 

有意見認為:政府提供居屋的目的,是助市民解決住屋問題,故不應容許炒賣。政府應規定居屋的業主,只能把樓原價賣回給政府,由政府再賣給符合資格的居屋申請者。

 

但亦有意見認為,現時居屋流通少,是因為補地價費用很高;如果能讓居屋的業主在轉讓時免補地價,社會資源就可以利用得更為有效。但這又等如明益居屋業主,社會上並非人人贊成這樣做。

 

現實是買樓必然帶有投資上的考慮,原因是樓價是會上會落的。一個買家可以說自己買樓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但他絕對介意買樓招致虧損。因此,買樓時一定會問價,不會甚麼價錢都接受。為了不至虧損,最好當然是等後市看升的時候才入市。居屋的買家也一樣會這樣做。樓市蕭條的時候,居屋的價錢訂得很低,一樣賣不出。八十年代初,市道低迷的時候,居屋乏人問津,政府只好開放限制,把居屋賣給私人市場的買家。97之後,亞洲金融風暴加上八萬五政策,令港人視買樓為畏途,擔心變成負資產,最後導至政府把紅灣半島賣給發展商當私樓賣,引起官商勾結的疑惑。

 

03年至今,香港的住宅樓價升了兩倍有多,居屋的訂價也水漲船高,但市民想買居屋的熱情卻無比高漲。房委會在出售剩餘居屋時,售價愈訂愈高,而超額認購的倍數亦愈來愈多。由此可見,大部分買居屋的人,都會考慮樓價的趨勢問題。不管他們口中怎麼說,但心裡一定是想買入後樓價繼續升,而不想買入後樓價掉頭回落。如果居屋的業主只能按原來買入價把樓售回給政府,想買居屋的人一定會大幅減少。建議居屋只能原價賣回給政府的人,可能是最不想政府復建居屋的人。

 

至於那些建議居屋轉讓不用補地價的意見,亦很難行得通。原因是之前轉讓的人都有補地價,現在忽然不用再補了,補了地價的人一定不肯白白吃虧,一定會要求政府「回水」,政府豈不是自尋煩惱?

 

其實,現時居屋的業主只要把樓賣給符合申請居屋的,而不是在私人市場出售,是一樣不用補地價的;但由於這樣賣不起價,故沒有太多的人肯這樣賣。反映居屋業主在賣樓時,價格一樣是最關鍵的考慮因素。如果香港真的要復建居屋的話,大家就不要自欺欺人,說復建居屋只是為了解決住屋問題,買居屋是為了擁有物業。一旦成了業主,除了可以不受加租的威脅外,還可以享受資產升值的得益。只要香港經濟好,擁有物業者就可以搭一程資產增值的順風車。復建居屋的目的,就是讓香港人都有這種機會。如果社會在這個基本理念上沒有共識,將來一定會在復建居屋的具體細節上產生爭拗,很難達到增進社會和諧的結果。

(轉載自20111012am730C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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