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內地的農村組織到台灣考察,發覺台灣有一個很特殊的現象,就是地主比佃農還要多;而台灣的農會,則基本上是地主組織,叫它做地主會也不為過。
在舊中國,土地經過長期的轉讓兼併,會落在少數大地主手裏,大部分農民都是佃農,靠租地主的田才有得耕種。台灣曾經亦是這樣的情況,至國民黨來到台灣之後,才進行全面的土地改革,令農村出現了新面貌。
國民黨坐鎮大陸的時候,當然懶理偏遠的海島。一個上海市,人口已超過台灣的兩倍,生產力更是台灣的幾十倍。國民黨在大陸也是只顧城市,少顧農村。結果給共產黨以農村包圍城市,自己也得落難台灣農村。這個教訓令國民黨到台灣後十分重視農村的工作,以免歷史重演。
再者,台灣原先人口不多,國民黨在1949年一次過帶來了二百萬政府機關人員與軍人,人口突然增加了四成,單是吃飯問題已不容易解決。因此,國民黨必須認真做好農村工作,以種出更多的糧食。
為增加農民的積極性,國民黨不惜犧牲地主的利益,先是實行「三七五減租」,其理論是:農穫中,種子、肥料等成本約佔25%的價值,餘下的75%應由地主與佃農平分,每邊各佔37.5%。因此,農民只需把農穫的37.5%交地租。實質上等同全面減租,結果有三十萬農戶受惠,農戶的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
國民黨繼而在農村實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把二戰後從日本手上收回來的公地賣給農民,作價為年穫的2.5倍,可以分十年繳交,以租代價。此外,國民黨又限制原有地主可合法擁有的土地數量─水田
土地改革的成功,令國民黨解決了糧食生產不足的問題,又緩和了農民與地主之間的階級矛盾,令國民黨在台灣的管治地位得以鞏固。
國民黨在台灣推行的土地改革雖帶有強制性,地主不願意也得賣,而且不得討價還價;但相比大陸的土地改革已十分溫和。大陸是先把地主揪出來批鬥,民憤大的甚至會被槍斃;然後把地主的地充公,分給農民。台灣雖然也犧牲了地主的利益,但基本上是透過立法進行,手法比較文明,人民內部矛盾不至於被激化。
在「耕者有其田」之後,國民黨不是任由農民作個體生產,自生自滅算了,而是協助他們組織農會,以集體的力量搞信貸、做科研、統籌運輸、採購、銷售,把農業生產也社會化。台灣農村社會主義化的程度,遠勝過大陸。很多內地官員到台灣考察後,也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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