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C 觀點 : 限購令損有餘補不足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255.aspx

為遏抑樓市過度熾熱,內地在大城市實施限購令,限制非當地人買樓。此舉將令大城市的樓市失去一項重要的支持,進而令大城市的經濟發展速度也會放緩。這對大城市當然不利,但如果這些沒法在大城市買樓的資金被迫流入中小型城市,則有利中國經濟平均發展,有「損有餘以補不足」的功能。

 

在改革開放前,中國行計劃經濟,以平均主義作指導思想,結果弄到全國都一樣窮。改革開放的其中一項策略是容許有差異,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讓東部沿海地區大城市的經濟先發展起來。

 

這項策略可謂相當成功,當努力的差異可以在成果的差異上反映出來的時候,努力才會變得有意思,令全國上下都勇於拼搏,經濟自然動力大增。當少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時候,他們會把積累起來的財富,集中存放在沿海的大城市,因為存放在條件比較好的地區,投資回報會較佳。

 

外來資金的流入,令大城市的樓價上升。樓價上升,令房地產的抵押能力上升。這樣,大城市的經濟發展就更容易透過信貸去籌集資金。經濟自然發展得更快。

 

當大城市的經濟發展起來之後,就會選擇做一些高增值的產業,把一些低增值的產業外發給次一級的城市去做。把中小型城市的經濟也帶動起來。

 

這種容許差異的策略,在初段雖相當成功,但日子長了亦有後遺症。落後地區的人民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所得的積累往往被當地政府拿去上海買了一棟寫字樓,而不是留在當地發展,變成貧區幫富區發展,令差異進一步拉闊,導致全國經濟發展不平衡,令貧富日益懸殊。

 

現時,中央在大城市實施限購令,防止資金進一步從落後地區流入發達地區,在某種程度來說,亦可謂是撥亂反正,「損有餘以補不足」。當發達地區的大城市不再容許外來資金來買物業的時候,這些資金就只好留在本地。這樣,落後地區的經濟,才能有較多的資金支持,可以慢慢地追上來。

 

很多第三世界的國家,經濟發展一段時間之後就停頓下來。原因就是經濟發展集中在一兩個大城市,其他地方都跟不上。結果不單拖累了大城市的發展,還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導致人民分化,釀成政治危機。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央透過限購令來調控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是有需要的。不過,中央必須明白,房地產已成了很多大城市經濟發展的途徑依賴。如果一下子把房地產煞停,可能令這些地方的經濟無以為繼,甚至造成負面的連鎖反應。

 

因此,中央在調控時應一弛一張,讓大城市也有周旋適應的餘地。不然,把大城市的經濟一下子收死了,對落後地區也不會有好處。

(轉載自2011616am730C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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