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談談中國應該如何保護好自己龐大的外匯儲備問題,但發覺很多人對外匯儲備是甚麼也未搞清楚,即使是教金融經濟的學者,有時也會概念模糊,因此得先向讀者介紹一下外匯儲備的基本知識,才可以進一步討論如何保護外匯儲備問題。
有人主張,把外匯儲備「還富於民」,這是對外匯儲備是甚麼也未弄清楚才會有的說法。中國的外匯儲備,並不是人民存在人民銀行的外幣存款。如果是這樣,當然可以把錢還給人民。但中國的外匯儲備並不是政府從人民手上刮回來的,而是用人民幣向民間兌換回來的。民間有人做生意,有產品出口,或賣了資產給外國投資者,就會收到外幣。過去有段時間,中國政府不許民間存有外幣,所以只好把外幣賣給政府,兌換成人民幣,而政府手上就會有了一筆外匯儲備。
人民在以上的過程中,已拿回錢(人民幣),可以在社會裡消費與投資,政府怎可能又把外匯再次還給人民?豈不是同一筆錢,變成兩筆錢來用?如果民間產生的財富只有一筆,錢卻一變二重複使用,中國不急劇通脹才怪。
這筆錢不但不可以還給人民使用,政府自己也不可以用,一樣會引起通脹。在帳目上,這筆錢根本不是屬於政府的錢,不是政府的財政盈餘,在法理上政府根本不可以動用。
這筆錢只能拿來作儲備,因為它是政府印人民幣向民間兌換外幣的基礎與根據。政府要預備民間可能有朝一日要求把人民幣兌回外幣。譬如,民間若果生意做得不好,外貿出現逆差,就會有公司欠外國錢,他們就需要用人民幣兌外幣找數。
此外,在中國的外來投資者,他們來的時候,用外幣兌人民幣,亦成了外匯儲備的一部分;他們走的時候,只要交足稅,就可以把本金與利潤一併兌成外幣調走。中國政府必須保留外匯儲備,以應付以上可能出現的情況。
在本質上,外匯儲備不等同政府的財政盈餘,政府不能隨便動用。有學者建議,中國政府可利用外匯儲備來減稅、進口天然資源、送優秀學生出外留學,以及用作改善老人福利。這是行不通的,如果真的這樣做,中國的財政一定帳目大亂,重蹈國民黨晚期的覆轍。
作為外匯儲備,只能儲存備用,不可以作消耗性的花費。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門,可以拿這筆外匯買資產,求保值(甚至謀求增值,但不可以太進取,以免招來額外的風險);但不能用在經常性的財政開支上。
傳統上,大部分政府都是拿外匯儲備來買評級高的債券,尤以美國國庫債券為主,貪其可靠穩定,套現容易。可惜,金融海嘯之後,美國的金融系統已面臨破產的風險,中國若不重新作出部署,危機一旦爆發,可以招致嚴重損失。
印度與南韓最近就把部分外匯儲備拿來買黃金,中國似乎也在等機會,但行動未夠快。現在黃金雖已升了不少,再去追好像已吃虧,但也應該好過持有太多的美國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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