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C 觀點 : 公司內為何不可以有民主?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906.aspx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認為,人類文明的歷史是一部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的歷史,所謂「必然」,就是沒法自主,必須服從自然規律與社會規矩。在原始時代,人必須日入而息,因為入夜後甚麼都看不見,只能休息;在部落時代,若有外族入侵,人人都得不怕犧牲,奮力抵抗;若發生天災,人甚至得把自己的兒子也拿來祭神;阿伯拉罕作為族長,也沒有選擇,這是必然王國裡的生活。

 

隨著科技的發明,人不但在晚上也有活動自由,還可以延年益壽,儘管晚年也有很多活動自由。隨著政治制度的改善,個人不但可以獨立自主地生活,還可以參與社會契約的制定,以選舉代理人的方式,參加公共管理。

 

然而,由於「資本霸權」的存在,民主至今仍沒法進入公司範圍。在公司的範圍內,只有出錢的股東才有投票權;出力的工作人員,只能接受支配,在公司內做一顆螺絲釘。所有工作人員都得按公司的分工,做工作崗位份內的工作;都得接受上司的指令,去為股東創造最高的利潤,工作人員只被視作僱員,而不是公司的持份者。他們沒有機會一起去構思公司的願景,組建公司的架構,制定公司的目標與策略。即使是自己份內的工作,也只能按公司制定好的流程去做。

 

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打工一族都深知自己只是公司的外人,無法對公司有歸屬感,無法對工作有真正的投入,工作成了他們的苦差。人生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工作,而大部分人都在自己的工作上缺乏自主的空間,打工一族是否只能停留在「必然王國」而沒法進入「自由王國」?人類的文明是否應該到此止步?

 

西方文明把人權、自由、民主看作為普世價值,為甚麼在公司內人權不如股權?管理一個社會遠比管理一間公司複雜,如果一個剛滿18歲的青年也可以透過選舉參與社會的管理,為甚麼一個熟練的工人在公司內不可以透過董事會的選舉去參與公司的管理?

 

對一個普通人來說,公司內的民主遠比社會內的民主重要;因為人差不多每天都要工作,但人不會每天都參與社會活動,很明顯,公司制度的改善對普通人更加息息相關。很可惜,我甚少在香港看到有人提出要爭取公司內的民主。

 

事實上,社會的問題遠比公司複雜。一個茶餐廳的企堂也可以看得出公司的營運出了甚麼問題;但是若要他為香港的金融制度作改革建議,他只會口定目呆。由此可見,在公司內推行民主遠比在社會上推行民主實際。

 

香港有個大狀黨,以維護法紀為己任,就是看不到法律在維護「資本霸權」,在公司法之下,工作人員在公司內失去了很多普通人在社會也有的權利。希望大狀黨在這個問題上能為工作人員講兩句公道話,不要叫幾句打倒「地產霸權」的口號當交差。

(轉載自2011729am730C觀點)

 

 

 

 

 

 

 

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

C 觀點 : 「資本霸權」摧毀人生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887.aspx

在資本主義社會裏,法律偏幫出錢的投資者,剝削出力的工作者。其主要模式就是透過公司法,規範公司的董事會該如何產生,並把公司運作的管理權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都交給董事會。由於董事會是由出資者選出來的,這兩項關乎社會與人生的主要權力就被資本家所霸佔,而「資本霸權」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資本家就是憑此掌控了世界。

 

人要活下去就得工作,工作成了人生的主要內容。然而,由於資本霸權的存在,人在工作時已失去主導權,而只能在由資本家制訂的生產模式中扮演一個小角色,做一顆螺絲釘。

 

資本主義的管理學說得很坦白,管理的最終目的就是"enhance shareholders' value",即「提升股東所得的價值」,提升的方法就是讓股東可以在新生的財富中多佔一份。由股東選出來的董事會,只會把公司的利潤(新生的財富)以派股息的模式分給股東,有份為新生的財富增值的廣大工作人員卻沾不著邊。工作人員收取到的工資是「不」與公司的利潤掛勾的,即使有,也只是一小部分。工作人員的收入,主要是與人力市場的供求掛勾,工作人員的最高工資受制於市場的替代成本。

 

由於工資是按人力市場的平均價去制訂的,導致個別工人任是怎樣努力也沒有用。老闆若是肯付比替代成本高兩三成的工資,已十分不錯了。在這種情況下,工人的「份外」努力與個人的「突出」表現卻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公司肯付的只是市場一般的平均工資。

 

這種經驗很多初出社會工作的人都會遇過:第一年出來工作的,大多數人都會一腔熱情,以為透過額外的努力,爭取到突出的表現,公司一定會好好地報酬自己,結果第二年發現所加的工資亦不外如是,能比同事多加三五個百分點已十分不錯了。

 

一個略會反思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也會調整自己的工作態度,既然額外的努力與突出的表現都是沒有用的,那就只好按報酬交差算了。

 

現實世界有很多持這種態度的工作人員,不能批評這類人只按章工作,沒有職業道德,因為這種行為的根源,是「資本霸權」剝奪了他們分享工作成果的機會。

 

對大多數人而言,他們都希望能在工作中一展自己的才能,並藉此獲得更好的成果,過更好的生活。可惜,這種努力往往白費,他們才迫不得已採取避免吃虧的態度。

 

然而,人一旦採取了這種態度,人就會厭惡工作,就很難再在工作中找到樂趣。結果,工作成了很多人的負擔,及早退休成了很多人的人生願望。他們返工望放工,最好打颱風。可是,人生的主要內容就是工作,如果人不能在工作中找到意義,得到回報,那人生還有甚麼價值?「資本霸權」可謂毀掉了很多人的人生,是很多人「命苦」的根源。

(轉載自2011728am730C觀點)

 

 

 

 

 

 

 

 

2011年7月27日星期三

C 觀點 : 起始不公 後患無窮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865.aspx

相信會有一些讀者對我近日的文章感到詫異。我一向認同市場經濟,理應支持私有產權才是;為何今次會對投資者的權益提出這麼大的質疑?

 

我覺得兩者並不矛盾。我支持自由市場,因為這是經濟營運的最有效模式,但這不代表我不能以批判性的眼光,去質疑現有的產權制度。我雖然自己也做生意,可說是一個資本家,但我並沒有讓我的屁股決定我的腦袋。

 

我覺得社會應該保護私有產權,前提是這些產權是透過恰當的途徑獲得的。如果這些產權從一開始就是以不公平、不合理的方式取得的,那無論以後的轉讓怎樣有效,這樣的制度也是不公義的。

 

產權可以透過承繼、交換、轉贈、及接受賠償等方式取得,這些我都可以接受。但這些轉讓都是第二性的,非始創性的。財產必須先行被創造,才可以有第二性的轉讓。我們必須從財產初次產生過程中去界定所有權的合理性。

 

一個擁有生產資料的人,透過自身的勞動,所產生出來的新財富,當然可以全權擁有。但如果他只出資金,自身不參與勞動,或者只參與部分勞動,那新生的財富就不應全歸他所有。財產的所有權應歸創造它的人所有,這是不辯自明的道理。因此,其他有出力參與增值的人,也應對新生的財富有一定的分享權。

 

然而,在資本主義社會裏,新生的財富卻全歸出資者所有,出力者大部分只能收取定額的工資,而不能分享新生的財富;這種分配方式很明顯並不公平。

 

這種不公平,不但在道義上有問題,而且衍生很多社會矛盾,令世界經常動盪,難以持續發展。

 

由於大部分出力者,卻感到報酬與貢獻不相稱,他們必然不肯在工作時盡力而為。結果,整個社會的生產力都會受到抑制,人類的進步因而被拖慢。

 

此外,由於廣大基層在生產的過程中所獲的分配不多,以至消費能力很弱,導致社會缺乏足夠的需求,去帶動經濟持續增長。

 

另一方面,投資者奪取了大部分生產成果之後,卻沒法大量花費(受制於個人有限的消耗能力),如果他們的資金積累得愈來愈多,卻不容易找到投資的出路,因為現實世界早因需求不足而產能過剩。

 

這些在實體經濟找不到出路的資金,最終只能流入金融市場,令金融經濟不斷膨脹,逐步異化。在這種情況下,投資銀行乘勢而起。他們為閒錢提供了很多衍生性的投資工具,表面上是為了對沖風險,實際上是吸引閒資作對賭,結果市場的風險變得更大。美國的次按危機與全球性的金融海嘯就是這樣引發出來的。

 

可以這樣說,當前世界的主要問題,都是因資本積累速度快過新生需求而引發出來的。可惜香港的社運人士都不重視這一點。他們眾口一詞把矛頭指向地產商,這真能解決問題嗎?

(轉載自2011727am730C觀點)

 

 

 

 

 

 

 

2011年7月26日星期二

C 觀點 : 生產靠資本還是靠人?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846.aspx

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律,把資本認定為生產的主導性因素。其邏輯是:有資本才能做生意,去建立一個有盈利的生產體系,因此這個生產體系所製造出來的財富,全屬出資者所有。在資本家的心目中,生產的所有要素,包括土地、原料、能源、機器、設備、人力,皆是有價的商品,只要他們有錢就可以買得到,因此他們有支配權。他們是整個生產系統的擁有者,因此,生產系統的管理權是屬於他們的,生產出來的成果也是屬於他們的。

 

這是資本主義建制的根基。香港所謂的反建制派,大部分都不敢觸動這個根基;他們只是在這個大框架下修修補補,使建制更加合理化,更有延續的能力吧了。

 

他們只敢爭取最低工資,卻不敢挑戰為何人力必須從屬於資本,只能被人購買,為何不能以獨立的地位與資本擁有者商討合作的條件,共同分享合作的成果。勞工團體的思維若是跳不出這個框框,人力永遠只能處於被購買、受支配的地位。

 

資本主義社會視此為天經地義,並透過立法把資本霸權成為建制的一個牢固的組成部分,令人們不敢輕易去挑戰它。此之所以,香港的反建制派只敢挑戰疑似的「地產霸權」,卻不敢質疑實質的「資本霸權」。

 

資本主義社會雖然不斷宣揚人權價值,但一涉及與資本的關係,人權就得讓步。資本是死的,是從屬於人的,但勞動力卻是活的,無法與人割離的。如果我們這個社會真是重視人權的話,沒有理由人力放在從屬於資本的地位,要人力受資本支配。

 

現實是在生產過程中,資本並不比人力更重要。光有錢,沒有人,根本無法進行生產。把錢鎖在保險箱裏,不論放多久,錢都不會增值。馬克思說,勞動是生產要素中的可變因素。生產過程中的增值,離不開人的創意與勞動。因此,沒有理由不把人力視作生產的主要動力,更沒有理由硬要把生產的成果全歸出資本者所有,出力者則只可以拿工資,不可以分利潤!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早在人類社會出現資本之前,人類已可以進行生產,根本不需要資本,最原始的產業是採摘與狩獵。蔬果與獵物是天生的,靠的主要是自然力,人只是取而食之。其後發展至農業與畜牧業,人力在生產過程中扮演的角色日漸增加,不再這麼依賴自然力。到工業革命之後,人力在生產中的增值更遠超自然力。

 

然而,在這個發展過程中,人的增值功能雖然大增,但人力的地位卻不斷下降,變成只能拿來出售,而不是合作一起生產的要素,只能從屬於資本。這種發展是不合理,其根源是貨幣制度的出現與貨幣發展的異化。這個課題太大,留待以後有機會再談。在這裡我想指出的,是人力的地位不應如此被貶低。

(轉載自2011726am730C觀點)

 

 

 

 

 

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

C 觀點 : 是「地產霸權」還是「資本霸權」?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813.aspx

我不認同「地產霸權」的說法,並不是為了幫地產商辯護,而是這種說法只能順應民間情緒,卻沒有切中當前社會問題的要害,對解決問題起不了真正的作用。

 

沒有「地產霸權」,街市商販的生意就不會被超市搶走嗎?沒有「地產霸權」,香港的交通費就會回落嗎?沒有「地產霸權」,大都會的樓價就不會被投資因素扭曲嗎?沒有「地產霸權」,香港現時的種種社會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嗎?答案很明顯是否定的。

 

超市之所以能夠取代街市的商販,主要是消費者的選擇。香港的交通費昂貴,主要是因為工資與油價上升。地鐵若果沒有來自地產方面的收益,收費可能更高。至於香港人不容易置業,更是香港的高地價環境造成,誰做地產商都會有類似的行為。地產商最為不妥的,是在銷售時作大建築面積,以及在賣樓時裝腔作勢,企圖操弄消費者。但這是政府監管不力,劣行排擠良行的必然結果。

 

香港的民粹主義者,把矛頭指向地產商,只是為了貪方便。因為,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之後,更容易得到廣泛的共鳴,可以輕易發揮社會動員的功能。地產商是高地價環境的得益者,把矛頭指向得益者,自然容易得到高地價環境的受害者的支持。

 

然而,「地產霸權」真是當前社會問題的根源嗎?打倒「地產霸權」之後,資本主義社會就不會再有不公和剝削嗎?情況似乎並非這樣。在地產商並非最大的得益者的國家,一樣存在著貧富懸殊,一樣存在著經濟能力差的族群沒法得到公平對待的情況。原因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公早在「地產霸權」出現之前已經存在,單是打倒「地產霸權」不足以改變這種不公平的狀況。

 

如果我們一定要用「霸權」的角度去解釋社會問題的話,那社會的問題皆源自「資本霸權」,而非「地產霸權」。資本主義社會最大的惡法應是《公司法》,沒有《公司法》,「資本霸權」就沒法確立,「資本霸權」亦會失去現有建制的保障。可惜香港的建制派都不敢觸及建制的根基;他們矛頭指向「地產霸權」,實質上起着保護資本主義建制根基的功能。

 

人類要製造新的財富,單靠投入資本並不足夠,還需投入人的智慧與勞力,才能起增值作用。但《公司法》卻只承認資本的作用,否定了人在生產過程中的增值作用,不把工作人員視作公司的持份者。

 

有些維護基層權益的組織,雖然也說應視員工為持份者,但我卻甚少見他們真正為「持份者」爭取具體的權益──包括公司的管理權與利潤的分享權。這些在《公司法》裏都歸持股者所有,這才是社會不公的源頭。

 

那些批評我維護「地產霸權」的人,你們把矛頭指向「地產霸權」,卻輕輕放過了「資本霸權」,是否間接起著維護「資本霸權」的作用?我將在今後的幾篇文章中,對「資本霸權」作進一步批判,歡迎大家作出回應。

(轉載自2011725am730C觀點)

 

 

 

 

 

 

 

 

 

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C 觀點 : 公屋居民應知世界變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781.aspx

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之所以願意花這麼大的氣力去廣建公屋,並非純粹為了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而是為了協助香港經濟轉型──由進出口港轉為輕工業生產基地。

 

輕工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競爭激烈,廠家負擔工資的能力不高,然而政府卻要維持高地價的環境,以便在低稅制之下,仍有可觀的財政收入。在這種環境下,工人必須面對住屋使費不斷增加的壓力;為了生活,工人得不斷向老闆爭取加薪,容易釀成工潮,對出口不利。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殖民地政府才下決心令工人毋須受高地價環境所制約,辦法就是由政府向他們提供廉租的公屋。他們大規模把木屋區的居民徙置到工廠區附近,令這公屋實質上等同為廠家興建工人宿舍,起着補貼香港產品出口的作用。

 

然而,公屋居民必須明白,世界已變,政府對他們的態度也會跟着變。

 

在六七十年代,香港需他們的努力去推動香港成為輕工業產品的生產基地,他們是社會的貢獻者,政府有扶助他們的經濟誘因。然而,香港的工業已經大部分北移,全球化又搶去很多勞力密集的工種。以至知識與技能都遜色的工人在香港已需求不高,很難叫政府像以前那麼珍惜他們,處處為他們着想。

 

現時,香港低技術工人供應太多,他們只能爭着去做一些外地勞工搶不走的工作,如清潔、信差、保安、飲食、零售等行業。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這類行業的工資,已爭得比九十年代中還要低,此之所以,香港的基層往往都有每況愈下的感覺。

 

我從六十年代末開始出社會工作,雖然當時大部分人的物質生活都比不上今天,但他們的精神狀態大部分都比今天好。他們對前景較有信心,因為他們看到自己工作的機構業務正不斷發展,他們在機構裏被需要,有較好的職業發展前途。

 

我從七十年代中開始從事地產行業。當年有不少買家都是來自公屋。原因是當年住在公屋的人與私人單位的住戶,工作性質相差不遠,而住公屋的人租金負擔較少,所以較容易積累首期買樓。現時,住公屋的人要麼是年紀已長,要麼是綜援戶,其餘主要是一批無法隨香港一起轉型作專業服務的低收入人士,能有條件買私人樓的已不多見。

 

這種變化已令社會產生分化。住公屋的很多時會被社會上某些人視作社會的負累,覺得政府應該把這方面的開支限在一定的水平之下,能起安全網作用就算了。這是公屋居民不再是香港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的必然結果。

 

現時,社會上雖然有不少為公屋居民請命的政黨,但公屋居民必須明白,靠社會照顧的日子是不會好過的,與其寄望於政黨,不如盡快跟上社會的步伐,令自己成為香港經濟增長的貢獻者,而不是依賴者。即使自己做不到,也要促使自己的子女這樣做。這樣,他們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有更好的前途。

(轉載自2011722am730C觀點)

 

 

 

 

 

2011年7月21日星期四

C 觀點 : 殖民地政府為何建公屋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755.aspx

廣建公屋被譽為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的德政,但殖民地政府真的熱衷為人民服務嗎?從當年政府所實施的其他政策去分析,政府似乎對市民的福祉並不那樣關心。那為何當時的政府會率先對房屋問題特別關心呢?

 

其一是為了解決木屋區衍生出來的問題;其二是為了背地裡對香港產品出口進行補貼。

 

有關木屋區的問題,大部分論者皆有注意。二戰後,大量難民湧港,香港房屋不足,他們只好在山邊僭建木屋生活。木屋區衛生條件差,常有疫症。此外,區內黑社會橫行,成了罪惡溫床。最令政府頭痛的,是經常發生火災,令成千上萬的人無家可歸,導致人道災難,叫政府不得不處理。為徹底解決問題,政府只好逐步把木屋區裡的居民遷徙至由政府提供的公屋裡居住。所以公屋最初又叫做徙置區。

 

這種說法雖有一定的歷史根據,但只觸及表象,未能解釋背後隱藏的深層原因。殖民地政府之所以肯花這麼多的資源去徙置所有的木屋區居民,而不是在火災後才頭痛醫頭,當有其經濟上的誘因。

 

低稅制令港英政府不得不依賴來自地產方面的收入,那就必須控制土地供應,以維持樓價高企。這會對基層民眾的生活帶來沉重的負擔。

 

另一方面,自從大陸解放後,內地有不少廠家轉來香港發展,促使香港的經濟開始轉型,由轉口貿易改為輕工業生產。港英政府樂見其成,因為這可以為大量難民提供工作機會,又可增加生產力,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

 

輕工業產品在國際上競爭激烈,香港的廠家必須壓縮成本,才能維持優勢。故此,香港的廠家並沒有能力承擔太高的工資。這與香港的高地價環境產生了衝突。

 

由於私人市場的租金與樓價,大部分時間都在上升,如果廣大工人都需要在私人市場去解決居住問題,他們在住屋方面的開支一定會愈來愈高,這麼迫使他們不得不向廠商爭取更高的工資,引發勞資糾紛,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沒有好處。

 

因此,為了維持香港產品在海外的競爭能力,港英政府必須減輕工人在住屋方面的負擔,這就需要把他們與私人住屋市場隔離開來。最有效的方法莫如為他們興建大量廉租的公屋,令他們免受私人市場的高樓價與高租金之苦,以紓緩工人與廠商之間的矛盾。

 

我們不難看到,公屋大部分選址在工廠區附近。它們實質上是政府為廠商興建的工人宿舍,背地裡起著以公帑補貼出口的功能。

 

當年的公屋政策制訂者,自己並不一定意識到這一點。但正正因為公屋有這種功能,公屋政策的推行才能水到渠成,八方和應。不過,這種功能現已失去,興建公屋,現時除了在政治上有安撫基層的功能外,已沒有經濟誘因。公屋居民如果不設法令自己成為社會的貢獻者,今後就只能仰人鼻息,靠人照顧,永遠處於相對貧窮的狀態。

(轉載自2011721am730C觀點)

 

 

 

 

 

2011年7月20日星期三

C 觀點 : 地產霸權與高地價環境意義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736.aspx

地產霸權的說法,在香港為這麼多人所受落,是因為香港有一個高地價的環境。這個環境對我們城中每一件事都有着深重的影響,因此,只要高地價說成是地產霸權導致的,那城中所發生的壞事,都可以把賬算在地產商的頭上。

 

人們指控地產霸權剝奪了小商戶的生存機會;又令青年人沒法置業安家;其實這些都是高地價環境造成。若非香港的地價愈升愈貴,地產商哪來財力去收購超市、公共交通公司,以至電訊公司。

 

可是,地產商自己卻沒有控制香港的地價。董建華推出八萬五的時候,即使是地產商聯手企圖力挽狂瀾,也不見得成功。因此,真正有能力操控地價的,應是特區政府,而不是地產商。

 

不過,把高地價的環境歸咎特區政府也不公平,因為高地價環境早在殖民地時代已經形成,特區政府只是承繼前朝的包袱吧了。說實話,特區政府在改變高地價環境上所作的努力,遠比殖民地政府認真。彭定康就曾經嘲笑董建華好掀開地氈,去掃底下的垃圾。

 

其實,即使是港英年代,也從沒有設計過一套高地價政策。港英政府只是在發現高地價環境形成後,並沒有積極去改變它,以至它能夠滲入經濟與民生的每一個環節,以後要擺脫它已不容易。

 

香港開埠初期,英國把香港定位為促進貿易的自由港;要促進貿易,就只能低稅,政府唯有靠出售霸回來的土地來維持運作。為了從賣地方面增加收入,最有效的方法是吊起來賣,即以控制供應去製造供不應求的環境。

 

香港人均生產力這麼高,但與人均生產力接近的城市相比,香港人的居住環境普遍較差。原因不是我們付不起建築費,亦不是我們沒有土地,而是因為政府太依賴賣地的收入,以至不可大幅增加土地供應。因為,一旦地價因土地供應增加而跌下來,政府的財政就會出問題。

 

董建華強推八萬五的年代,政府的財政曾出現過赤字,不得不減公務員工資,減醫療福利,減少教育經費……弄到人心惶惶。

 

其實,不只政府要依賴高地價,才能維持低稅率;地鐵也要靠賣車站上蓋物業,才有能力補貼營運,不用收高昂的票價。即使是小市民,在創業的時候,首筆資金亦常靠樓宇抵押。因此,地價下跌可牽一髮而動全身。不管誰管治香港,都不敢輕言增加土地供應。

 

香港人已在高地價環境裏生活了一段很長的時間,基本上已適應了這個環境,若是今天來一個大改變的話,究竟是開心的人多,還是沒法適應的人多?我擔心答案可能是後者。

 

香港已有一半以上的家庭擁有自置居所,他們的財富大都存在房產上,如果政府成功把地價壓低,他們的財富就會大量蒸發,社會的消費能力與投資能力都會大幅減少,對經濟影響很大。因此,政府在調節土地供應時,必須全面考慮,謹慎行事。

(轉載自2011720am730C觀點)

 

 

 

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C 觀點 : 圈地的經濟誘因與積極意義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719.aspx

中國文化崇尚大公無私,公所象徵的意義永遠比私高。所以我近日談圈地運動時,亦是先從否定的角度去談。但圈地運動是在一定的客觀環境下出現的,有其經濟誘因,並在歷史發展有其積極作用。

 

用強權把公地私佔,看來並不公義,但當時如果不大規模地把土地私有化,不利於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對經濟發展沒有好處。當時,歐洲羊毛價格上升,大家都增加養羊,可供放牧的地方愈顯不足。公地產權不清,又乏人管理,大家都不珍惜,只顧爭先利用。結果羊先是爭吃嫩芽,繼而把老草也吃掉,最後把草根也刨光。濫用公地的結果,是環境被破壞,公地再也沒法養羊,失去經濟價值。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前,河裡的魚被撈光,山上的樹都被砍光,原因就是政府崇公有,反對私產。

 

相反,歐洲當年公地被私人圈佔後,得主就會珍惜自己的私產,以欄柵圍好,不許其他人濫用。他會研究種哪一類草,羊吃了快肥,或長草更多。他會願意花氣力為草地施肥灌溉,讓草能夠長得更快更好。他亦會自設養羊的上限,讓草地可以輪番休養,有持續放牧的能力。這些都是土地公有的情況下不會出現的。

 

雖然圈地運動後期發展至強搶農戶耕地,引至農民暴動,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圈地運動亦促使當時的政府不得不把業權登記制度完善化,立法令私有產權得到更好的保障。在這種條件下,土地業權才可以有規範地自由轉讓。

 

在交易進行之前,必須先界定業權誰屬,買方付錢後可購買的業權範圍,否則討價還價也沒有基礎,交易勢必難產。沒有交易,資源就沒法落入最懂得利用資源的人手裡。譬如,有人善於養羊,他賺到的錢就會比不懂得養羊的人多,不懂得養羊的人,與其這麼辛苦又收穫不多,不如把土地租予或賣給會養羊的人去利用。這樣,社會的整體生產力才會提高。

 

此外,有交易就會有價格訊息,有價格訊息,社會才知道哪些商品供應已經太多(價格下跌),哪些商品需求依然十分殷切(價格高企)商品的供應就可以因價格變動而受到自然調節,不至造成浪費。

 

商品有價,社會資源才能得到有效分配。以購買能力去分配資源,雖然貌似市儈,但效果仍比靠排隊去領取,或走後門託掌權官員優先照顧好。

 

近年香港重現一股社會主義思潮,崇尚無法確實的「公義」,貶低交易功能,把利潤視作罪惡。他們覺得樓應該是用來住的,主張由政府負責供應,用者以後不許市值轉讓,以防止炒賣。其實,古巴政府一路都是這樣做,但人民生活並不見得比香港好。很多人工作換了地方,卻沒法轉換居所,每天都得花費大量交通時間。有些夫婦離了婚,仍得同居一室,爭吵沒完沒了。原因就是缺乏價格訊息去告訴社會房屋需求有多大,社會亦缺乏經濟誘因去增建房屋。古巴政府最近也覺得這樣不妥,正研究開放樓宇買賣,想不到香港竟有人想走回頭路。

(轉載自2011719am730C觀點)

 

 

 

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

C 觀點 : 土地業權的源起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697.aspx

地產霸權的說法易為人們受落,是因為土地最初都是霸回來的。不過,香港地產商的地都是以真金白銀買回來的,並無霸的成分;若有人想靠人多勢眾,聲大夾惡,以低於市價的方式,獲得土地上的權益,這才是霸權。

 

上帝製造土地,卻沒有劃界分配。近水而肥沃的土地必然引起爭奪,輾轉由強者得之。個人再強,也比不上一個氏族,一個氏族再強,也比不上能把眾多氏族聯合起來的侯王。能集結的力量越多,能霸佔的土地就越大,佔了就不怕被人搶走。

 

霸地成功全靠領袖,故土地全屬領袖所有。古語有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外國的概念也一樣。領袖自己稱王,然後把部分土地賜封給在霸地戰爭中的功臣,餘下的就讓自己的子民耕種,每年交租就可以了。中國古代行井田制,即收穫中九分之一要交租。

 

初時,人少地多,不是所有的地都有人耕種,餘下的就成為公地,人民平時可自由放牧,貴族可以打獵消閒。後來,人口增加,生產力上升,土地就愈來愈有價值。在歐洲,曾有一段時期,由於羊毛價升,養羊的利潤高,可供放牧公地不足,於是出現了圈地運動。有權勢者以籬笆、欄柵、壕溝等,把公地也圍起來,據為己有,不許他人放牧。

 

公地本屬國王,但山高皇帝遠,中央政府一時管不到,以至惡勢力愈圈愈狼,不但霸佔公地,進而驅趕佃農,並威嚇自耕農平價把田地也賣給他們。令大量農民喪失耕地,無法生活。湯瑪斯.摩爾曾稱此為羊吃人時代(羊毛貴弄到農民流離失所,甚至性命不保),農民於是群起暴動。

 

在這種情況下,封建統治者不得不介入以穩定局勢。統治者開始意識到,必須制訂適當法律,有效地管理好土地的業權。一切有關土地的權益,都得有白紙黑字的法律文件,清楚說明業權的來源,如賜封、承繼、購買、租賃、抵償等。而業權的始源必須來自國王的授權,如果沒法追溯到合法源頭的,就等同業權無法確立。

 

政府為了安撫農民,讓耕者有其田,按農戶的實耕面積,把土地正式批租給他們,並簽定長租約,好讓他們安心,以保障國家的糧食供應。

 

至於已被圈的土地,在某個年代之前的,就當被逆權侵佔算了,由政府確認,補發契據,在某個年代之後的,則視作向政府租借,要繳交租金,並在租約期滿後把土地交還政府。

 

此後,所有土地使用者,都有某種形式的土地來源。私有產權的出現,令市場經濟的效益大大發揮,人類今天的繁榮亦拜此所賜。

 

香港地產商手上的財富,基本上都是循這套當時制訂的遊戲規則而得來的。反地產霸權的人,是否認為這套以私有產權的遊戲規則不妥?他們是否能夠提出一套更公義、更有效益的規則?社會是否能承擔得起這樣的轉變?大家可要想清楚?

(轉載自2011718am730C觀點)

 

 

 

 

 

 

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

C 觀點 : 土可生財 惹武力爭奪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656.aspx

地產霸權的說法之所以這麼容易為人們受落,是因為這些擁有土地的人,往往都是一些擁有霸權的人。在人類歷史上,土地都是霸回來的,所以我們很容易把兩者聯繫起來。

 

中國人說:「有土斯有財。」這句說話應源自農業社會。農業社會生產出來的財富主要是農產品,農產品必須在土地上生長。因此,誰可以擁有靠近水源、地勢平坦、土壤肥沃的土地,誰就等同擁有財富。自己不用耕,叫佃農去耕,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其實何只人類,所有動物的地域觀念都十分強烈。雄性若果沒有自己獨佔的領域,雌性多不願意與牠交配,否則後代生存也沒有保障。現今很多女孩子要求男人有樓才肯嫁,是市儈還是理性的選擇?便見仁見智了。批評這樣做不對的人,只是口頭上說說而矣,行動起來多與動物沒有分別。

 

上帝只製造土地,卻沒有分配土地。猶太人可能不同意這種說法,但上帝予他們的命運與其他人沒有分別;他們要擁有土地,一樣要像其他人一樣用武力去爭奪。否則,即使是上帝賜給他們的土地,也會被他人所奪。

 

因此,擁有土地的人雖擁有財富,但如果沒有武力,就保不住自己的土地,亦保不住自己的財富。人類的歷史,說穿了,不外是一部土地爭奪史,從來不用文明手段去解決問題。

 

美國口頭上雖宣揚一套普世價值,但行動起來卻是另一套。美國在全球都有軍事基地,艦隊在四處游弋,二次大戰後的大小戰爭,美國都有份參與。原因是在美國心目中,訴諸武力仍是最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此之所以,美國在金融海嘯後,雖然欠債已過十三萬億美元,仍然要加軍費。沒有軍事力量做後盾,怎能在全球建立霸權。美國國防部官員到中國訪問前,先在南海進行軍事演習,又派最新的核潛艇訪問南韓釜山,目的就是要「不戰而屈人之兵」。

 

這艘潛艇先進的地方,不在於它能攜帶更多的導彈與核武器,而在於它的靜音能力,潛深能力與航速。它航行時發出的聲音比海洋的背景聲音還要低,聲納儀器沒法偵察得出。它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進行襲擊。它可以潛至其他潛艇沒法達到的深處。而它的航速更比得上最快的驅逐艦。驅逐艦要追至它的頭頂放深水炸彈也沒有機會。

 

美國願意公開透露這艘潛艇的先進性能,就是要中國知道,莫在釣魚台與南中國海與美軍硬碰。香港有些人,嫌中國在釣魚台與南海島嶼問題上的態度不夠強硬;但只要看着美國的軍事實力,就明白為甚麼中國不應輕舉妄動了。

 

由此可見,只有武力才可以建立霸權,才可以擁有土地。香港地產商只擁有財富,談不上有甚麼霸權。

(轉載自2011715am730C觀點)

 

 

 

 

 

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

C 觀點 : 香港有地產霸權嗎?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639.aspx

身為地產代理,可能不適宜對地產霸權的說法提出質疑。有人可能會懷疑,我是為了自身的利益,才替地產商辯護。曾有教授級的學者,在這個問題上提了一些與群情相左的意見,已在網上飽受圍攻。有人似乎想製造一種「講吓都有罪」的社會氣氛。不過,我就是不喜歡在寫作時,按這些人的標準作自我審查。有人想建立輿論霸權,我就是要反霸權。

 

在討論有沒有地產霸權之前,應先確定甚麼是霸權。肆無忌憚,不守法紀,把自己的意願強加諸他人身上的行為可視作霸道。可以這樣橫行而不受制約的人,可視作擁有霸權。

 

以美國打伊拉克為例:美國說伊拉克擁有大殺傷力武器,不需要拿出確實的證據,就可以用自己的大殺傷力武器,把伊拉克炸成廢墟,推翻別人的政府,扶植自己的傀儡,賴著不走,視當地人的意願為無物。這就是在行使霸權。

 

美國入侵伊拉克,令伊拉克人死傷百萬,是證據確鑿的戰犯,世界人權法庭卻不敢治以應得之罪,顯示美國霸權的實在。但香港的地產商可隨便不遵守香港的法律與自由市場的遊戲規則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香港的樓價貴,是因為土地供應少,而市場上亦確有足夠的人買得起。願者上釣,價高者得,是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買賣其他商品也一樣採用。相反,若是有人企圖以非市場力量,迫地產商按他們的意願訂價,這才是霸道。

 

至於地產商賣樓「發水」,則是因為政府立例有漏洞。但這不只是政府蠢,政黨與傳媒也不見得高明。我早就指出,要防止「發水」,一定要為建築面積下定義,而不是單為實用面積,因為地產商「發水」的不是實用面積,而是建築面積。我這個意見提了三十多年,但社會卻不去堵塞漏洞,只曉得埋怨地產商利用漏洞。如果漏洞堵塞後,地產商仍可視條例如無物,這才是霸權。

 

在梁展文事件中,法例並沒有限制地產商怎樣請人,而梁展文任職前亦已獲政府批准。至於地產商有沒有向公務員輸送延後利益,多個有關機構曾展開調查,可惜沒有發現足夠的證據。難道我們應該憑輿論入罪?這豈不是更加霸道?

 

有人或者會說,法例雖沒有給地產商特權,但地產商憑自己的實力地位,一樣可以行使霸權。他們除了搞地產之外,還控制超市,電訊,公共交通等,市民的日常生活都被他們壟斷。

 

然而,透過資本積累進行收購合併,是資本霸權,不宜稱作地產霸權。其他行業有盈利積累的,一樣可以這樣做。單是打倒地產商沒有用。

 

其實,地產商最強的年代是在八、九十年代。近年他們佔GDP的比重已大幅下降。上述的種種收購合併,都發生在港英政府年代。當年大家不去阻止,現在卻把帳算在特區政府頭上,並不公平。公器在手的人,胡扣帽子,亂打棍子,也可能發展成霸權。

(轉載自2011714am730C觀點)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C 觀點 : 地產霸權的由來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622.aspx

打倒地產霸權是七一遊行中,叫得最響的口號之一,反映地產商在香港確是不得人心。這是高地價的環境使然,地產商其實與一般的商人無異,在社會上盡量去營商賺錢吧了。至於高地價的環境,並非他們締造,他們只是置身其中,盡量利用罷了。

 

若非供應有限,地產商賣樓的時候怎可以這樣霸道,要客人打定本票,才可以看示範單位。全世界除了香港,沒有一個地方會半夜三更賣樓;買千萬豪宅的買家,也得乖乖地排隊輪候。地產商是奇貨可居,才可以吊起來賣。若是土地供應充足,新樓陸續落成,之前的貨尾又未清的話,地產商一定會有不同的取態。

 

然而,土地供應並非操控在地產商手裏。在董建華年代土地供應多的時候,地產商蝕本也得賣樓,訂價比現時的居屋貨尾還要低;可見地產商並沒有操控樓價的能力。

 

有批評者指地產商為抬高樓價,樓宇建好也不出售。這其實只是個別地產商,小家子性格使然,並非主流發展商的做法。整體而言,香港的樓花市場比全球大部分地方都要活躍,大部分樓盤都在落成前已賣出。地產商並沒有刻意捂盤,高價而售。真正的情況是預售證未批出,已有客想高價預訂,令地產商可分批加推,愈賣愈高。

 

在這種情況下,小量新盤皆讓社會上最富裕的階層吸納,廣大小市民只能望樓興嘆,覺得自己連置業機會也被剝奪了。尤其是年輕人,他們覺得自己讀完了大學,從事的也算是專業工作,沒有理由連自置居所的能力也沒有。他們覺得社會對他們不公平,情緒很激動,很容易被民粹主義者煽動,把社會的一切不公平現象都歸咎為地產霸權作祟。

 

現實確是:在香港人人都得在高地價環境下生活,人人都得為高地價付出代價。當通貨膨脹百物騰貴時,大家就很容易忽略了貨幣流通因素所造成的影響,而簡單地把它歸咎為地產霸權貪得無厭拼命加租的結果。

 

不少商戶都會有一種感覺,不管自己經營得怎樣出色,自己辛辛苦苦得來的利潤,最終都得以租金的模式奉獻給地產商。稍有抗拒,不願輕易就範,地產商就可以拒絕出租,那就只好結業,或者被迫遷往次一級的地區。他們覺得這樣做生意根本沒有意思,完全看不到前景。他們覺得他們做生意的機會都給地產商「霸」了。

 

然而,不只大地產商在談判租金時會要到盡,小業主一樣會這樣做。任何商業上的討價還價,都是取決於供求形勢,而不是抽象的公義。當有其他租客願意出更高的租金時,怎可期望業主捨貴租取平租呢?如果社會覺得這種做法不妥的話,其錯就不是錯在地產商,而是資本主義制度。

 

現時社會輿論都傾向把問題簡單化,把矛頭指向地產商算了。這並非對症下藥。如果因而迫使政府推行一些不恰當的政策,反而會衍生更多的問題,吃苦的還不是處於弱勢的社群?因此,我不贊成把一切都歸咎地產霸權,而不去面對問題的根本。

(轉載自2011713am730C觀點)

 

 

 

 

 

 

 

 

 

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

C 觀點 : 美國國內情況甚弊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601.aspx

與早年已移民美國的舊同學會面。他表示有意回流香港定居。這一方面是因為父母年紀老邁,需要有人照顧;另一方面亦因為美國國內情況的發展令他擔憂。他怕會出亂子,不宜再長住下去。

 

我說:香港的政局也不太穩定,民間也有很多不滿情緒。但他卻認為香港的問題是虛的,是政黨與傳媒為了鬧事才搞出來的,而美國的問題卻是實的,遲早要去面對的,所以他決定及早離開。

 

他以僭建問題為例。他認為這根本不是新問題,他未離開香港前,這問題已存在,不去搞它也礙不了大事,現在輿論卻把賬算在特區政府的頭上。其實,港英政府才是始作俑者;當年的理民府,是為了調和與原居民的矛盾,才處處寬鬆對待新界的僭建問題。特區政府只不過是承受了港英政府的包袱吧了。

 

他認為要處理歷史遺留的問題,不能只講原則,不顧現實。如果順從輿論的要求,一律依法嚴辦,只會引發更多的問題,根本無法善後,令特區政府變得更加被動。

 

把數以十萬計的違例僭建者都告上法庭,叫法庭如何排期處理?其他更急於處理的案件都放下不理嗎?不是一樣要拖很多年!政府應權宜地作先後次序,不要去影響法庭的正常運作。政府不應跟著輿論團團轉。

 

他說,現時美國有些州,由於政府財政緊絀,不要說僭建問題政府不願去處理,連更嚴重的案子,政府也沒有能力去處理。有些地方政府乾脆列出一份清單,聲明哪類案子今後不再受理,叫人民不要為這些事來麻煩政府。美國的所謂法治,不外是事先已作聲明吧了?

 

他覺得香港議員很幼稚,以為甚麼問題都可以透過立法去解決。其實,如果沒有經濟基礎,再完美的法例也沒法執行,變成有法難依。很多第三世界國家都有這種情況,現在美國也可能因為沒有財政實力,變成這個樣子。香港起碼有盈餘,有高GDP增長,有低失業率,不會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有些東西,正如健康一樣,要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可貴。

 

他說:美國現時的治安很差,高失業率令有些人鋌而走險,而政府卻沒財力去增聘警察去維持治安。不但如此,有些地方政府更窮到連維持監獄運作的經費也沒有,不得不把刑期未滿的囚犯提前釋放,黑社會因而人手大增,經常為爭地盤而械鬥,十分嚇人。他怕社會會亂,所以想回香港生活。

 

他說:金融海嘯後,美國政府花了天文數字的錢,大部分都是為了救銀行,實際用來幫助人民的錢不多。這裡面的官商勾結,遠比香港地產商聘用退休官員嚴重。美國是明目張膽地請銀行CEO做財政部長,以便更好地照顧銀行的利益。可惜,老百姓的利益卻乏人理會,而且還得為大財團的利益去海外打仗。他做美國人已做得有點心淡了。

(轉載自2011712am730C觀點)

 

 

 

 

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C 觀點 : 進步源自困阻

http://hk.centanet.com/icms/article-tc-230-34574.aspx

有中原的管理人員,對我在本欄的文章中,透露中原在內地某些城市的業務遇到困阻,有點不以為然。他覺得商場如戰場,哪有理由讓競爭對手知道自己的不利處境?難道我想學春秋時代的司馬子反,把「軍有七日之糧」也告知對手?

 

我勸同事不用太緊張,我並沒有洩露軍情,我在文章中談的只是常識罷了。內地二手樓市交投大跌,報章早有報道。中原在內地三十多個城市有分公司,其中不少還是成立不久尚未站穩陣腳的,它們中有一部分要虧損是很正常的事,我不說,對手也可以估計得到。我並沒有在文章中透露哪個城市虧損,所以並不算洩露軍情。

 

其實,勝敗乃兵家常事,把局部戰役上的敗也視作禁忌、不容談論的軍隊,一定是處境堪虞,連自信心也所餘無幾了。我敢在自己的文章中公開談論這類事情,反可顯示我們信心十足,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很多做生意的人都期望自己的生意順風順水,不要遇到太多的阻滯,但我卻持相反的取態。順風順水雖有助公司早日成長起來,但公司受到的鍛煉也會比較少,未必等同真的站穩了陣腳,當遇到真正考驗的時候,弱點就暴露出來。做人是「難得少年窮」,做生意也是在始創期多遇點困阻好。

 

系統皆有惰性,運作得好地地的時候,當然是沿用舊模式算了。試用新模式是有風險的,非不得已是不會隨便嘗試的。所以,當資源充沛,順風順水的時候,系統是不會自行思變的。

 

人類在成長的過程中,若不是遇到氣候突變,森林消失,人類可能仍是選擇生活在樹上,摘果子吃嫩葉算了。窮才會思變,到樹上的果子不夠吃,我們的祖先才肯落地直立而行,才肯動腦筋製造工具,去突破生活上的困難與阻礙,人類才會有進步。

 

中原的運作模式在香港起家,經過不斷優化,本身有一定的競爭力,所以當初移植到內地時,比那些從頭開始摸索的當地行家有優勢。但自行設想出來的模式,一定更適合當地的環境,一旦建立起來之後,就可能比外來的系統更有競爭力。這是我們遇到阻滯的基本原因。

 

現時,我們有些同事,光會埋怨環境怎樣對我們不利。這是沒有用的。環境不會因為我們的埋怨而改變。與其要改變環境去配合自己,不如改變自己去適應環境。

 

有同事可能會問,那我們應怎樣去改變自己才能適應環境?我已不在其位,當然不宜由我來作判斷。這種突破只能由處身於這種環境中工作的人,以不斷試錯的方式去達至。沒有一條必然的方程式可作事前推算。我們要放棄過去的成功模式,才有機會真正改變自己,才能在困阻中取得進步。

(轉載自2011711am730C觀點)